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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英花︰學術自由論述 拒絕告誡

〔記者胡守得/台北報導〕投書本報闡釋國務機要費案違憲的士林地方法院庭長洪英花,司法院開會認其行為不適,通知士院院長陳宗鎮代為告誡;洪英花昨晚表示,守憲、護憲是司法人員的天職,她只是純就學術自由發表論述,沒有錯,拒絕被告誡、勸導。

洪英花說,所謂法官「我心如秤」,是指不受政治因素、外在環境干擾,心中只有憲法、法律,投書發表是屬於學術自由,沒有逾越法官守則的言論尺度。

即使憲法爭議有人認為只是藍綠對抗的現象,也不影響法官對憲法的堅持,司法不能被政治化。

洪英花指出,不能把憲法位階的爭議,當成是藍綠對抗的現象,守憲、護憲是司法人員的天職,她只是純就學術自由加以論述,拒絕被告誡、勸導。

洪英花強調,法官的榮譽大於她的生命,既然沒有做錯,就不能輕易被告誡、勸導。


翁岳生遭批 向泛藍示好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葉宜津昨日表示,兩位法官主張國務機要費案暫停審理,卻遭司法院長翁岳生兩度關切,質疑翁岳生是否向泛藍示好?(記者宋志雄攝)

〔記者黃忠榮、劉志原/台北報導〕宜蘭地院院長黃瑞華、士林地院庭長洪英花曾認為檢察官陳瑞仁偵訊總統是違憲,後來黃、洪兩人遭到司法院長翁岳生約談,對此,綠委昨天質疑翁岳生的舉動是否向泛藍示好?痛批翁岳生是在限制法官的言論自由。

司法院秘書長范光群昨對此表示,司法院的立場是,法官對於具體個案應不做公開評論,翁岳生只是要求法官應謹言慎行,不宜公開評論審判中個案,並無其他動機,希望社會各界了解,若有法官再針對個案發表意見,司法院將會予適當處置。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葉宜津表示,兩位法官投書媒體,主張國務機要費案暫停審理,這是法律人就法律觀點的論戰,屬於言論自由的範圍,但卻遭翁岳生兩度關切,這是否向泛藍示好?

葉宜津說,黃瑞華與洪英花投書媒體指出,應暫停審理國務機要費案,先針對憲法第五十二條的總統刑事豁免權釋憲,這是言論自由,有什麼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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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20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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