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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禧批審判長:不近人性

〔記者蘇永耀、胡守得/台北報導〕對國務機要費案,台大榮譽教授李鴻禧昨日批評說,不要說這涉違憲,審判長蔡守訓四度要身體不適的總統夫人吳淑珍回庭應訊,不近人性且對被告有偏執的不公現象,律師團應聲請要審判長迴避審理。

審判長蔡守訓昨天不願就此回應,台北地方法院其他刑事庭長指出,合議庭數度訊問吳淑珍身體狀況,在於掌握程序進行,被告到庭不僅是義務,更是維護自身權利,絕非外界指稱的「強人所難」。合議庭一切按照法定審理程序、步驟進行。

李鴻禧昨日以凱達格蘭學校董事長身分,主持由韓國首爾大學法學教授李相冕主講「韓國的憲政經驗」座談會,李相冕提及韓國有關總統豁免權規定時,李鴻禧有感而發談到最近台灣的國務機要費案。

李鴻禧表示,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總統任內除內亂與外患罪外,所有的刑事訴究都禁止。刑事訴究包括不可以傳訊、偵查、起訴,甚至連總統作為證人都不可以;顯見檢察官在此案上已是違法、違憲。

李鴻禧表示,審判長要求吳淑珍下次庭訊把簡易病床帶到法庭,這個案子有沒有重要到在被告身體不健康的情況下仍要進行?且審判長對憲法的理解太淺,這種人若繼續擔任辦理具有憲政爭議的案子,適當性備受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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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7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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