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台北新聞
對本新聞發言友善列印

停車場霸道 取締踢皮球

停車場業者為吸引車主目光,在馬路上設置燈箱招牌,市府相關單位卻互踢皮球,縱容業者違規設置,影響交通。(記者洪敏隆攝)

〔記者洪敏隆/台北報導〕部分停車需求量大的商業區私營停車場為搶生意,吸引車主目光,停車指引標示牌的設置方式及規格,許多都未依規定辦理,因為沒有罰則,有業者索性將大型燈箱放置於馬路上「招攬生意」,原本應有助於改善停車秩序的停車場,卻成為妨礙交通的禍首之一。

台北市停車管理處科長劉建邦表示,台北市規定每處停車場可以設立最多五面的停車場指引標示牌,指示牌的規格大小為一百乘以六十公分,且新申請的牌面不可以再另立桿子,由停管處代為與標誌牌面等「共桿整合」,以免妨礙行人通行權益。

劉建邦說,停管處核准設立的停車場指引標誌,在牌面背後都會有核准的文件字號,如果民眾發現為私設牌面,可以向停管處反映,電話為(02)27590666,停管處也會定期巡邏查報,若為私設,會請業者拆除,但他坦言,並未針對違反規定設牌制定罰則,若業者不拆除,停管處只好自行拆除,也不能對業者告發處分。

由於私設牌面沒有罰則,停車場業者為搶客源,設在人行道的標示牌也在競爭,只要前面已有設標示牌,後設的業者就要做得更大、更醒目,現在甚至乾脆在馬路上設置大型燈箱做招牌,例如安和路、松江路等路段,都有類似情況,卻未見相關單位取締。

業者之所以有恃無恐,因為停管處認為燈箱不屬於導引牌面範圍,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則認為應視為廣告物,建管處卻說是「路霸」,相關單位互踢皮球;家住松江路的羅先生批評,市府以阻礙交通取締違規停車,卻放任停車場業者將廣告燈箱放置路邊,難道廣告燈箱就不會影響交通?市府明顯縱容業者。

▲TOP 
2006年12月15日星期五

新聞查詢
可同時查詢多個關鍵字句

相關新聞
今日新聞圖片
吳秀光任副市長 羊曉東掌新聞處
勞保費爭議 市府3案全敗訴
半世紀都市變遷 眷村顯影
貓空纜車 春節前可望通車
停車場霸道 取締踢皮球
4分鐘 藏金閣珠寶被搬空
國三生架男童志網站 警上門父母驚

重點新聞 || 政治新聞 || 財經新聞 || 社會新聞 || 國際新聞 || 體育新聞 || 影視焦點 || 自由廣場


Copyright(C)本網站全部圖文係版權所有
非經本報正式書面同意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內容,轉載於任何形式媒體
建議使用IE 4.0以上版本以800*600模式觀看以達最佳瀏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