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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起 隱匿性執法 抓惡性交通違規
制高點蒐證 隨車流巡邏
〔記者曾鴻儒、范正祥/台北報導〕明年元旦起,警方將恢復隱匿性執法方式,強力取締嚴重超速、闖紅燈、大車逼小車等六項危險駕駛行為。警政署表示,超速取締會依法提前設置警告標誌,但警方也提醒用路人,雖有警告,「取締不會讓你看到」!
警政署強調,隱匿性執法以制高點拍照、隨車流巡邏錄影為主,一般取締工作仍會繼續進行,隱匿性執法也不適用於一般違規。
內政部長李逸洋昨日宣布,元旦起將嚴懲六項惡性交通違規,包括酒後駕車、闖紅燈、超速超過四十公里、國道上行駛路肩、蛇行、大車逼小車等,除了酒後駕車,其他五項將重新祭出隱匿性執法手段,運用照相、錄影等科學儀器,全面加強取締。
李逸洋表示,台中市長胡志強與夫人邵曉鈴上月在國道遭違規行駛路肩車輛撞及發生車禍,之後台南縣又發生梅嶺大車禍,交通安全已是全民矚目焦點。
攔檢酒測 每月至少12次
李逸洋說,過去輿論對隱匿性執法多所批評,警方因此修正方式,卻造成交通事故死亡率不斷攀升,內政部與警方因此從幾十項違規項目中,挑出六項惡性重大的違規項目強力執法。
至於酒後駕車,因無法採隱匿性執法措施,將大幅提高攔檢密度。警政署交通組組長何國榮表示,目前每月至少八次擴大臨檢酒駕,將提高為至少十二次,並隨時增加不定時、不定點攔檢。
取締超速 會設警告標誌
交通部路政司長尹承蓬表示,依規定,照相取締超速,一般道路須在一百公尺前、快速與高速公路須在三百公尺前設置警告標誌,警方如沒有設置,民眾即使挨罰還是可提出申訴。何國榮表示,警方一定會依法設置警告標誌。
李逸洋說,台灣去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為四千七百三十五人,是暴力犯罪被害死亡人數三百一十八人的十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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