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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麗環

拜讀張慧如(十二月十三日)對我主持「生育保健法」公聽會時,稱言:由民間婦女及社福團體所推薦之專家學者們,在上台發表意見…後,皆遭到主席當場訓斥。此言真是污衊事實,沒有公平公正的風度。首先張小姐開頭就把一貫道台灣分會理事長(張明致—士林社區大學校長)、比丘尼(釋傳法—關懷生命協會秘書長)、外國神父(艾立勤—輔仁大學神學院教授)說是坐鎮現場,比丘尼、神父、一貫道理事長不是人嗎?不是我們的國民嗎?不能關心墮胎議題嗎?其他後面整排反對思考期的學生、女權者、律師不是也坐鎮發言反對嗎?我倒是見識到多位反對者發言時不依規定時間下台,且未將法案內容細讀,引述不實。本席只是提醒發言者應依規定時間發言,不應搶佔麥克風不放,另外,法條中已有明確說明者不要不依事實作辯解,引述法條都不確實,如何令人信服您的說法是有道理的呢?

(作者為國民黨籍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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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5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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