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新聞
對本新聞發言友善列印

外勞權益保障 我優於星港

家庭類外勞 台灣雇主付出成本最高

〔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新加坡和香港的國民所得高於台灣,但僱用家庭類外勞時,台灣雇主付出的成本最高。仲介業者、勞委會官員強調,在台灣工作的家庭類外勞有健保,相對新加坡、香港,雇主僅幫外勞投保類似醫療險、意外險,外勞出事由雇主負責,比較有保障。

比較台灣、香港與新加坡雇主僱用家庭類外勞的成本,結果發現,若僅從平均工資來觀察,台灣比照本勞基本工資,每月一萬五千八百四十元;香港約為一萬四千元,新加坡最少,平均薪資不到六千元。

如果再加上就業安定費,台灣雇主的負擔更重。如是請看護工,每月多付出兩千元,幫傭則是五千元。這一部分,香港稱為增費,一個月約一千六百元,新加坡付的是勞工稅,每月約四千到六千元不等。

須加入健保 雇主每月得多付七百七

在台工作的外勞,都必須參加健保,雇主每月多了七百七十元的支出。台北市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黃杲傑表示,香港雇主須負責外勞的醫療費用,並幫外勞投保類似意外險或醫療險;新加坡沒有所謂的健保,外勞到新加坡工作,雇主須支付一筆類似保險的費用,但金額不高。

文化大學勞動學研究所李健鴻表示,台灣、新加坡、香港三地,無論是在社會保障制度發展或產業結構都不同,很難擺在一起比較,判定哪個國家外勞權益保障較佳。

李健鴻舉例說,新加坡的外勞薪資因為和基本薪資脫鉤,薪資偏低,但是,新加坡聘僱外勞的就業安定費(勞工稅)比台灣高,加起來僱用成本也不低。

曾在新加坡工作過、目前在台灣工作的菲律賓女外勞表示,在新加坡工作時,雖然沒有勞健保,但雇主幫她支付一筆類似保險的費用,內含醫療保險等。

香港家庭類外勞所得雖然比台灣少一些,但僱用菲律賓女傭的香港雇主張先生表示,香港政府規定,僱用外勞的第三年起,雇主另給外勞一筆退休金。

▲TOP 
2006年12月12日星期二

新聞查詢
可同時查詢多個關鍵字句

相關新聞
扯!剪刀帶上飛機 安檢太瞎
機場防恐/有新利器:美祭生理感應系統 揪恐怖份子
高齡遊覽車 立委批驗車寬鬆
郝龍斌倡一綱一本 杜正勝:違法
教部扣補助款 遏檢測歪風
李遠哲慶生研討會 立委砲轟教部補助20萬
外勞權益保障 我優於星港
就業安定費滯納金 考慮調降
國中生科學奧賽 我奪5金1銀
窗前變電箱 一家六口4怪病
8.6億 提高婦女抹片檢查率
公仔粗糙挨轟 知名百貨整批重做

重點新聞 || 政治新聞 || 財經新聞 || 社會新聞 || 國際新聞 || 體育新聞 || 影視焦點 || 自由廣場


Copyright(C)本網站全部圖文係版權所有
非經本報正式書面同意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內容,轉載於任何形式媒體
建議使用IE 4.0以上版本以800*600模式觀看以達最佳瀏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