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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建議:應設來台時間門檻
〔記者陳詩婷/台北報導〕聽到外勞來台工作可比照國人領取喪葬津貼,不少立委都大感詫異,認為對外勞的相關補助不應「過猶不及」;但也有立委認為,站在勞工人權的立場,並無不可,頂多增設來台工作時間加以規範。
國民黨立委侯彩鳳直言,外勞嚴重損害本國勞工工作權,若還能比照國人享有福利,「那台灣乾脆變成外勞國家好了!」她建議修正勞保條例相關規定,至少要讓外勞不能申請領取喪葬津貼。
國民黨立委徐中雄也說,政府應尊重來台工作的外勞基本人權,但相關政策不能「過猶不及」。他舉例,喪葬津貼是政府照顧國民做法,但外勞並非國民,且外勞和其聘用機構也是屬於工作契約關係,若政府讓他們享有和國人相同的權益,就有點「太過」,反而會造成某些問題。
他指出,現階段台灣聘僱外勞的大部分都屬傳統產業,傳統產業為降低成本而請外勞,若無形中又增加他們的成本,有必要嗎?外勞是否能申請領取喪葬津貼,的確有討論必要。
不過民進黨立委黃淑英認為,外勞對台灣產業發展有相當助益,站在勞工人權、人道角度思考,若外勞因為加入勞健保而享有和本勞相同的給付,這麼做有何不可?
黃淑英表示,五年來申請補助的津貼也不過四億七千多萬元,她認為沒有廢除相關條例的必要,頂多由政府增設條件,限定來台工作的外勞必須超過一定期限,才可申請領取喪葬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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