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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民間消費占GDP比重 四小龍之首
近年來,我國民間消費「成長率」呈現趨緩,不過,在民間消費「結構」方面卻持續成長;根據瑞士洛桑管理學院(IMD)「2006年世界競爭力年報」評比指出,台灣民間消費占名目GDP(國內生產毛額)比重則上升至62.08%,領先南韓、新加坡、香港,位居四小龍之首。
根據統計,2001年至2006年台灣民間消費,受國民所得、股市發展、房地產價格及失業率等因素影響,實質成長轉緩,表現不如經濟成長率。不過,台灣民間消費占名目GDP比率由1991年54.62%,增至2006年62.08%,並未有明顯減少情況出現;換言之,國內消費在「質的改進」方面,已有相當提升。
IMD「2006年世界競爭力年報」則根據上述資料,將台灣民間消費結構指標、評比為全球第18名,領先香港2的7名、南韓的45名及新加坡的57名,並居亞洲四小龍之首,顯見我國民間消費仍極具潛力。
此外,今年上半年國人在服務類消費支出金額,達新台幣1兆4948億元,占民間消費比率42.4%,較同期製造業類產品消費支出比率高11個百分點;經建會認為,這顯示國人對「結合體驗與美學的經濟商品」需求偏好持續上升,更反映我國民間消費結構明顯升級。 (記者王孟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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