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談
2006年8月9日星期三 友善列印
自由談 鏗 鏘 集

爆出的警訊!

爆料,做為一種攻擊政敵的武器,在當今媒體生態下,是一種惡質卻有效的手法,但爆料並沒有法律免責權,否則,更將無法無天!

既敢爆料打擊對手,就應有勇氣面對法律,如李慧芬,她可以回台爆料,可以要求人身保護,但無權要求免除法律責任,這是基本道理。

最近以來,爆料歪風盛行,媒體不查證就照單全收,連調查單位竟也被認為是爆料之源,這是法律蕩然的一大警訊!

國民黨立委邱毅爆陳總統銀行帳戶的料,並稱是「秘帳」,民進黨則拿出前年三月大選前扁呂選舉廣告,強調這是「公開」的選舉募款帳戶。

除了帳戶爭議,更值得注意的是,邱毅爆料的帳戶資料細節,是真是假?如果是「假」,只涉及爆假料;如果資料「有所本」,因所「本」不外銀行或司法單位流出,涉及的問題更大!檢調及銀行等雖皆否認,但疑雲未清。

最大的質疑是,連總統的帳戶都可流出供政治爆料,其他人的帳戶如何確保不會流出給黑道?

如果是司法調查單位的人在政黨「牽線」下,與立委開房間扮演「深喉嚨」爆料,就更恐怖了,因為,有司法調查權的人員,如竟然配合政黨操作,不受法律制約的自己查私帳,還將資料供爆料打擊政敵,那就如放猛虎出柙,勢將吞噬民主與人權,將成台灣民主的重大警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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