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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所人犯被「藥」死?下週解剖見分曉
〔記者林俊宏/土城報導〕涉及20多起縱火詐財案的主嫌彭煥明,元旦凌晨在台北看守所暴斃,檢方相驗原以心肺衰竭病死簽結,事後偵辦彭煥明同囚室友王家瑞的律師彭永彰涉及偽證案時,意外發現彭永彰2度利用會客機會,夾帶特定藥物給彭使用,不排除彭煥明為製造保外就醫條件,卻因藥物使用過量暴斃,下週一將會同法醫解剖,釐清死因。
媒體昨天報導彭煥明疑遭毒死,檢方認為說法過於武斷。台北看守所長謝豐興強調,人犯在所內遭毒死說法,對看守所是一大抹黑,也對囚情穩定造成極大影響。
台北看守所表示,彭永彰因彭煥明妹妹委託,才會私藏藥物入所,應不致發生妹妹謀殺親兄事件,彭煥明患有糖尿病及高血壓等病症,羈押1年11個月期間曾就醫115次,不排除體弱多病,加上用藥不當,才會不慎暴斃。
法務部矯正司長鄭安雄表示,因1998年律師公會來函,以及羈押法規定,目前僅對被禁見的收容人和律師會面時錄音錄影,未禁見收容人與律師會面時不錄音錄影,管理員並應遵守「眼能見、耳不能聞」的原則。
檢方是在偵辦律師彭永彰涉嫌行賄前高院庭長房阿生65萬元,意外從監聽紀錄發現,彭永彰利用會客機會,在去年9月及10月時,2度在接見室內,偷偷將各裝有20顆白、紅色的止痛藥「普拿疼」及降血糖藥「佑而康」,塞給王家瑞夾藏在內褲裡,轉交給同囚彭煥明。
檢方指出,彭煥明死後,所方人員曾從囚房內查出1支針筒及30餘顆藥丸,交給戒護科李姓科員處理,但未查出不法,不排除彭煥明為製造保外就醫條件或停止羈押,才會委由親屬透過律師偷藏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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