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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纜案 北市府水保違法 查出新事證
〔記者黃忠榮、林秀姿/台北報導〕北投線空中纜車弊案,內政部清查資料,又發現台北市政府在水土保持計畫方面違法的新事證!
內政部近日逐一清查北纜案資料發現,北市府建設局於九十五年四月十八日在未會同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的情況下,擅自通過儷山林所提的「北投線空中纜車新建工程水土保持計畫」。
北市:不需會同陽管處審核
北市建設局對此表示,北投纜車的水土保持計畫不需會同陽管處一起審核,依法北市轄內山坡地開發的水保計畫只需送至建設局審核即可;且日前北投纜車案遭裁定需要環評後,建設局已撤銷水土保持計畫。
但內政部官員表示,依「水土保持法」第十四條規定,「國家公園範圍內土地,需實施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者,由各該水土保持義務人擬具水土保持計畫,送請主管機關會同國家公園管理機關核定」。
官員表示,此案業者儷山林是「水土保持義務人」,台北市政府是「主管機關」,但市府建設局未會同陽管處,就片面核定水土保持計畫,明顯違反水保法規定。
此外,「水土保持計畫檢核表」的審查項目包括「環境影響說明書或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但當天會中並無這項資料,建設局卻直接以「無需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即讓儷山林提出的水土保持計畫輕易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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