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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貓也會虐人

■凱倫

一位熟知法律的男子公佈他個人虐貓的惡劣行徑,包含文字敘述及照片,事發後竟說虐待動物並非犯刑事責任,故無任何悔意,這代表他虐貓的惡行仍會持續進行,只是會由明轉暗。

台灣的動保法除了罰錢外,能做些什麼?歐美國家虐待動物的人都會被判重刑,因為會虐待動物的人有極大的可能做出傷害人的事,因為其人格已有偏差。台灣雖有動保法,但卻無法有效執行,問題在於其屬於行政罰,根本不痛不癢,無法達到殺雞警猴的作用。

今天是一隻兩個月的幼貓被虐待,並不會受到相關單位多大的重視,但若換成是一位兩歲的小孩,情況就會不同了,警察馬上來處理,兇手也會有繩之以法的一天,為什麼差這麼多?若再不修法將動保法列為刑法,台灣的動物永遠無法得到應有的尊重及對待。(作者為電子業上班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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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3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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