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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有欠訓練
■謝立功
台北地方法院發生法警以粗暴手法對待媒體工作人員的事件,僅能以極為沉痛的心情表達執法人員的訓練與素養實在不足。或許有人以不當手法對待法警在先,但身為執法人員,就必須要有比一般人更好的訓練—忍人所不能忍,方能有效達成任務,以往諸多街頭抗爭運動警方的處理即為明證。但若確有妨害公務者,也必須有能力查辦,而不是和稀泥。
新聞工作人員最重要的就是滿足人民知的權利,因此必然想盡一切辦法去挖新聞、拍畫面,但不管是採訪任何新聞,也必須遵守基本遊戲規則,例如發生重大刑案時,絕對不能進入刑事或鑑識人員蒐證的現場。
或許以往法院開庭沒有太多意外狀況,但類似情形已發生數次,為何毫無對策?為何不能有效因應?難道有關方面無法規劃出採訪動線?難道其高層都無危機處理的經驗?更令人好奇的是,法警平時究竟有無接受相關警察訓練,這不禁讓人擔心,當檢察官率法警執行搜索、逮捕等司法警察任務時,還會出什麼狀況。(作者為警察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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