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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查獲上萬公斤海豚肉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海巡署蘇澳海巡隊昨天破獲宜蘭縣歷來最大宗的獵捕海豚案,在蘇澳籍漁船新同泉六十八號及一輛貨車上,共起出一萬多公斤已遭肢解的海豚屍塊,估計超過一百尾的海豚淪為刀下亡魂。

逾百尾海豚遭肢解

涉嫌運載海豚肉返港的蘇澳籍漁船新同泉六十八號,今年三月間曾被指越界捕魚,遭到日本查扣,船主支付新台幣一百多萬元保證金,人、船才獲釋,事隔四個多月,該船竟捲入宰殺海豚案,讓漁業界人士十分吃驚。

蘇澳海巡隊獲報,指有漁船企圖從南方澳走私上岸,昨天上午八點多,海巡人員在南方澳第一漁港,發現新同泉六十八號形跡可疑,船邊有輛貨車,盤查後,船艙、車內都暗藏數量龐大的海豚肉。

海巡人員把船艙內的海豚屍骸,搬上碼頭,依照魚體特徵辨識,多半是瓶鼻海豚、飛旋海豚或糙齒海豚,每尾被剁成三大塊,碼頭上的豚屍堆積如山,宛如是座海豚墳場。

船長劉國清辯稱,漁船六月五日到日本北海道附近公海釣鯊,作業過程中,海豚爭食上鉤的漁獲或偷吃魚餌,他們不勝其擾,被迫將誤入陷阱的海豚拖上船,準備在返港後做成魚餌,彌補損失。貨車司機邱建道供稱,昨天受邀幫朋友載貨,事前不知道是海豚肉,全案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法辦。

私賣料理 公開秘密

事實上國內部分小吃店,私下販售海豚肉料理已是公開的秘密。宜蘭縣南方澳漁村,昔日窮人家買不起雞肉、豬肉,便以海豚肉作為替代品,當地婦女生產後坐月子,麻油炒豚肉被視為滋補身子的營養品,最近一般漁民已經很少吃海豚肉。

不過,仍有饕客把海豚定位為「生猛海鮮」,對豚肉情有獨鍾,地下交易的海豚肉,以「白腹仔」品系為主,即白腹的瓶鼻、飛旋、糙齒海豚居多,小吃店通常以煙燻去腥,調理成下酒菜。根據饕客轉述,海豚肉經長期冰存及煙燻處理後,肉質硬,並無特別之處,常有食客吃到不新鮮的海豚肉而上吐下瀉,也只能自認倒楣。


違賣海豚肉 最重囚5年

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獵捕、買賣、宰殺保育類動物,可被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到一百萬元罰款。

幾年前,宜蘭羅東鎮某小吃店被人檢舉販售海豚肉,縣政府農業局到店查獲一公斤豚肉,業者因此遭到起訴,承審法官念其初犯,而且有悔意,最後判處緩刑,得易科罰金。

獼猴、海豚、鯨魚之類的野生動物,都已被列入保育,儘管獼猴破壞農作、海豚咬破漁網、偷吃魚餌時有所聞,但依照現有法令規定,仍禁止擅自捕抓與宰殺。(記者江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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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3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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