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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貪腐 對了!
■ 陳弘仁
施明德把百萬人「倒扁」改為「反貪腐」,這是對的。
倒扁只是治標不能治本,誰能保證下一任總統不會存著僥倖的心態鑽法律漏洞中飽私囊?唯有改善不完善的制度,徹底杜絕類似情況再度發生,才是根本解決之道。期望施明德以反貪腐的決心,集結民意,推動獨立檢察官制度、催促修法放寬總統彈劾或罷免門檻、成立廉政公署等,取代倒扁口號,更能凝聚民意,減少社會對立,化悲憤為積極向上的力量,為台灣民主法治建立邁向成熟的里程碑,那麼,即使陳水扁總統繼續做完剩餘任期,這代價將是值得的。
畢竟,在民主法治國家有一套法制規則明白規定總統之選任與監督方式,罷免案已經沒有通過,彈劾案又限制必須屬於內亂外患罪,那麼基於對法治的尊重,除非找到明確具體之貪瀆事證,否則不應採取任何激烈抗爭方式逼迫民選總統下台。最差的情況,也只是等總統任期屆滿下台,理性的選民應該都有這樣的民主素養。(作者為資訊業上班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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