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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施明德的錢 算了
■ 林碧榕
對於王幸男率眾北上,向施明德追討當年的政治獻金事件,筆者期期以為不可。相信這只是王幸男的政治操作,否則,將來王立委也可能面臨被追討的風險。
政治獻金是自願的、無條件的及無對價關係的,代表選民在那個時點上,因政治狂熱,認同某一候選人的主張,無償的交付現金,希望他當選。透過這種機制,鼓勵無雄厚財力的好候選人參與政治,這是美事。但是,政治人物的立場會改變,司空見慣,如果以受捐者立場改變為由,捐贈人得以追討政治獻金,那恐怕就會阻礙民主發展。
至於施明德透過他人表示,只要提得出當年的政治獻金收據者,施明德會一一奉還。這更是荒謬,如此與借貸何異?有人說政治是高明的騙術,倒也不盡然,但下回想要捐政治獻金,就必須無願無悔!
(作者從事金融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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