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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城查賄案 長榮海運受牽連
〔中央社洛杉磯24日美聯電〕前洛杉磯市長哈恩時代的一名市府官員Leland Wong(音譯:王樂蘭),被控於2002年任機場專員時,向台北的長榮海運公司收取賄款十萬美元,協助長榮海運在洛杉磯市港口取得更多營運作業空間,這是針對洛杉磯市政府貪污進行三年調查,對市府官員提出的第一宗控訴案。
但王樂蘭在最高法院辯稱無罪,他的律師樂懷恩說,她的委託人是一樁具有政治動機「政治迫害」的犧牲者。王樂蘭如果被以貪污、挪用公款、虛報所得稅、偽證等罪名起訴,可能被判十年徒刑。
〔記者王憶紅/台北報導〕長榮海運表示,針對Leland Wong被洛杉磯市政府檢方起訴一案,長榮正全力配合進行各項調查,長榮強調,在對Leland Wong的起訴書中,將長榮在2002至2004年間,支付給Leland Wong的約聘顧問費用視為「賄款」,這是錯誤的。
長榮海運指出,2002年長榮以口頭協議方式,以每個月5,000美元的約聘方式僱用Leland Wong為公司顧問,目的是希望他能協助長榮在洛杉磯港取得額外的櫃場作業空間。
約聘時Leland Wong向長榮保證,絕不會發生「利益衝突」的情況,也不會違反法律,因為他當時是洛杉磯市政府稽查委員會委員,並不是洛杉磯港務委員。因此,有絕對正當的理由,約聘Leland Wong為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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