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換瓦斯調節器釀氣爆 粗心業務、老闆判刑
〔記者李靜芳/雲林報導〕雲林縣西螺鎮民陳姓女子與4歲兒子,因為瓦斯氣爆造成母子毀容,由於氣爆肇因於瓦斯業者更換瓦斯調節器的疏忽,雲林地方法院昨分別判處瓦斯行負責人與到府服務的業務員7月、10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94年4月1日準備晚餐時間,陳女發現瓦斯無法點燃,打電話請瓦斯行前來了解,業務員廖志銘檢查後,聲稱防爆式瓦斯調節器損壞,經更換價值150元的一般調節器後離去,未料稍後使用時卻發生氣爆,陳女及4歲兒子被燒燙傷,不僅容貌嚴重受損,燒燙傷治療與植皮手術,至今已花費100多萬元。
判決書指出,消費者反映瓦斯無法點燃時,業者應攜帶瓦斯偵漏器具,對瓦斯、爐、管線全面詳加檢查,該瓦斯行負責人陳正雄卻僅交代未受過訓練的外送瓦斯工逕行更換調節器,把近千元、具有防爆功能的調節器,更換成僅150元的調節器,消費者在瓦斯持續外洩情況下點燃瓦斯,引發氣爆。
法官指被告兩人輕忽瓦斯管線檢查,且稱沒錢和解,犯後態度差,令被害人飽受精神折磨而氣憤難平,法官認為被告既不願賠償,即有必要責令被告入監深省,判處陳正雄7月有期徒刑,廖志銘10月有期徒刑。
瓦斯使用注意事項
●預防瓦斯外漏,可安裝瓦斯外漏偵測器(或稱瓦斯防爆調節器)。
●經常檢查瓦斯器具,使用瓦斯時人不可遠離,夜間睡覺應關閉瓦斯開關。
●煮湯或燒水時不要裝太滿,避免液體燒滾後溢出澆熄爐火,導致漏氣。
●使用瓦斯應要保持空氣流通,避免因燃燒不完全造成一氧化碳中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