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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此一吻 賊加判3年4月

比10起竊盜罪還重

〔記者余雪蘭/嘉市報導〕男子葉哲嘉侵入嘉義市某民宅行竊,陳姓女子從睡夢中驚醒,葉嫌竟將被害人壓制在床,並強吻被害人臉頰,結果「多此一吻」觸犯猥褻罪,被多判3年4月徒刑,加上竊盜罪2年4月徒刑,共須執行5年6月有期徒刑。

2罪共判刑5年6月

24歲的葉哲嘉於93年7月起到95年6月,陸續在嘉義地區犯下10起竊盜案,其作案手法主要是侵入民宅行竊,葉嫌並曾於行竊時,發現女用內衣褲後,竟在現場自慰,10起竊案併案審理,葉嫌全部坦承,法官在竊盜罪部分判處2年4月有期徒刑。

不過,葉哲嘉於94年1月19日清晨4時許,翻越陽台及窗戶,侵入嘉義市文雅街某陳姓女學生租屋處,竊取陳女的皮夾後,準備離去之際,因陳女從睡夢中驚醒,葉嫌見狀,以身體壓制原躺在床上的陳女,並為阻止陳女尖叫,以雙手掐住陳女脖子,後又壓制陳女的雙肩,詢問陳女是否願意與其性交,陳女悍然拒絕後,葉嫌仍強吻陳女的臉頰1次,被害人奮力反抗,並同意開門讓他離開後,葉嫌才作罷離去。

強吻以猥褻罪認定

嘉義地方法院合議庭審理後,針對葉哲嘉強吻陳女的部分,以猥褻罪認定,且因他是翻牆侵入屋內強吻陳女,不同於在路上或公共場所強吻他人,依法加重其刑,因此判處3年4月徒刑,比他犯下10件竊盜案刑責還要重。


金元寶之狼 下顎少3顆牙

〔記者陳儀珊/竹縣報導〕新竹縣竹北警分局昨天公布1名「金元寶之狼」特徵,這名年約50歲的男子涉嫌以金光黨手法,誘騙被害人拿金錢與他交換金飾,還要求對方帶他去郊區挖寶,藉機性侵,警方懷疑嫌犯不只犯下1起案件,正循線偵辦中。

警方指出,上月4日上午,被害女子小云(化名)在新豐鄉自立街碰到該名男子,對方自稱是馬祖人,有批金元寶、金飾及古代飾品放在郊區,希望小云可以帶路,他強調因馬上要回馬祖,希望用金戒指跟小云交換現金,也會給一些金元寶酬謝她。

小云表示,她當時曾打電話給丈夫,兩人均認為「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因而拒絕嫌犯所求,結果對方說不交換現金沒關係,只要帶路就好,所以她就帶他到了鳳坑村郊區,沒想到卻遭到性侵,嫌犯恐嚇若不配合就要殺她滅口,小云只好乖乖就範。

小云記下歹徒下顎少3顆牙、後腦禿掉1塊的特徵並向警方報案,警方調查,嫌犯所騎乘的機車是用1名林姓男子名義所購買,但林某否認有這台車,懷疑是多年前把身分證押給錢莊後被冒用購車。

警方指出,7、8年前,新埔地區也曾有過類似案件,當時警方在嫌犯機車置物箱裡發現假的金元寶,巧合的是,那台機車也是林某所有,究竟兩案是否有關聯,警方正深入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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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22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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