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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宅與道德

■林尤超

施明德倒扁發起前至泰國會見從中國趕去的陳由豪,引起諸多質疑;昨天又有立委指稱陳由豪贈送施明德一棟豪宅,還出示建物登記謄本指出,這棟豪宅所有權是在二○○一年十月五日登記在施明德名下,土地所有權則是陳由豪的弟媳陳胡雅香持有,「天底下會有那麼巧的事嗎?」

賀德芬教授反駁認為,施明德並非公務員,手上並未握有行政權力,他只是以一介百姓身分接受另外一位百姓的餽贈,無可厚非。

筆者認為,就好像沈富雄說阿扁夫婦八十五年收受陳由豪政治獻金並不能說是壞事,因為當時陳由豪還沒有捲款六百億潛逃,他還是一個正當的生意人。同理,施明德接受陳由豪的豪宅餽贈,也應審視受贈的時間。如果是在陳由豪捲款潛逃前,那實在無可厚非;如果是在之後,那就有很大的爭議性,這就是所謂的道德問題。

但是,如果站在現在這個時間點來看,他與陳由豪的關係,與陳由豪倒扁不遺餘力的關係,與泰國會面所談何事的關係,與發起倒扁運動的關係,恐怕符合「合理懷疑」這四個字了。這不只是道德問題吧!

至於受贈與而未申報,則不只是道德問題,還涉及違法的逃漏稅,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吧!(作者為國建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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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22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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