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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准24小時集會 侯友宜:嚴重衝擊治安警力

〔記者邱俊福、蔡彰盛/綜合報導〕針對核准施明德廿四小時集會問題,警政署署長侯友宜表示,這兩天來,以指導、監督的立場,曾多次與台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溝通,提醒於核定時,能站在治安面考量,衡量對治安警力的衝擊,以及晚間十點以後警力是否有辦法負擔,現既然准許,就只能多負擔點責任。

無奈的說「官在准、員在作」

侯友宜表示,核不核准該項集會,他尊重地方權責機關,並無意見,只是考量晚間十點以後的問題,在開先例後,若產生燎原效果,全國各地方跟進,許多人士依此申請,將對治安警力產生嚴重衝擊,讓警力無法負荷,造成治安壓力。

侯友宜無奈的說,「官在准、員在作」,當官的人批准相當容易,但真正執行任務的基層警員只能掉眼淚,故才會提醒相關權責機關,能多考量人力、物力的問題。

曾多次提醒北市警慎重思考

侯友宜說,集會一、二天無所謂,但現在時間如此長,加上廿四小時,就須站在整體治安面考量,才會以指導、監督的立場,多次提醒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要多慎重思考。


24小時集會 為難警察 警察難為

記者王瑞德/特稿

何苦為難警察?

施明德申請在凱達格蘭大道進行全天候長期靜坐,誰都知道這一次靜坐的目標是為了政治意味濃厚的「倒扁」,不是單純的抗議行動,更何況連「革命就須流血」的口號都已出籠。

理論上,台北市中正一分局的上司是台北市警察局,北市警局的上司是警政署,但事實不然,在預算、人事權由市長掌控主導下,警分局長很難不受左右。

台灣過去數十年來被譏為「警察王國」,這是國民黨的惡行,八成以上的警察是藍軍,警察內部設有黨部,政黨輪替後,台灣警察才由「黨的警察」轉形為「民主警察」。

集遊法雖未規定申請時限,僅由申請人提出集會時間「起迄」,但過去負責核准凱達格蘭大道集會遊行申請的中正一分局,設下晚間十點限制,出發點就是怕在凱道太晚的集會遊行活動,會影響附近的台大醫院和住戶,何況有集會,警方都得派員戒護,必須耗費警力,因此以晚間十點為解散時間。

此次為施明德破例,未來只要有人以相同理由在台北市任何一地提出申請,試問警方有何理由拒絕?

有人說,集遊法是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不能不核准施明德;殊不知此例一開,未來警方有何立場和標準審核?馬英九市長為北市警方留下永遠的燙手山芋。


李逸洋要馬負完全責任

〔記者范正祥、陳曉宜、胡世澤/台北報導〕內政部長李逸洋昨天表示,台北市核准施明德等人申請凱達格蘭大道徹夜集會,犯了嚴重錯誤,若有什麼事情,「馬英九要負起完全的責任」。

李逸洋指出,馬英九推說集遊法主管機關是警分局,責任撇得一乾二淨,但真相要讓社會大眾知道,過去兩天警政署長侯友宜多次與台北市警察局長王卓鈞聯繫,要求正視許可徹夜集會對治安的負面影響,但可以感受王卓鈞承受來自馬英九很大的壓力,「台北市警察局長不聽警政署長的」!

對此,馬英九說,集遊法並未規定時間、天數的限制,而警政署也同意北市的這種看法,而警政署又是集遊法的主管機關,因此警政署的認定會比內政部清楚、正確,可能是內政部對集遊法的內容不是很清楚,才會出現不同的解讀。

〔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核給施明德「全天候」集會,市議員李建昌、周威佑、徐佳青昨日召開記者會痛批馬英九,完全不見一個首都市長應有擔當,有這樣「豎仔」市長,台北市民也只能大呼「衰尾」。


謝質疑馬不顧全民利益

〔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百萬人民倒扁行動申請在凱達格蘭大道二十四小時集會獲准,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謝長廷昨日表示,警察不應二十四小時保護抗爭者,因為治安也很重要,政治權利固然要尊重,民眾權益也要保護。

謝長廷說,不能為了無限期的政治抗爭,就把保安警察、治安警察統統用在這裡。這樣不僅不很適當,社會成本也太大。市長應是「仲裁者、協調者」,要兼顧全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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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20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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