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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扁至上 馬特准連26天徹夜集會
破天荒 同意全天候抗議
〔記者陳璟民、林相美、洪敏隆、陳曉宜/台北報導〕「百萬人民倒扁」活動,因發起人施明德一句「沒有朝九晚五的運動」,迫使台北市政府破例,以切結書的方式,同意該活動近一個月、每天廿四小時的申請,台北市長馬英九表示,「晚上十點結束」是規定不是法律,且集遊法中並未限制時段,相關主管機關仍有裁量權。
開惡例 責任推給警察局
對照前年總統大選後,支持連宋群眾在凱道逾時徹夜抗議,遭馬市府認定違法而強制驅離,處理這次倒扁活動被質疑是兩套標準,馬英九仍將責任推給行政單位,他說不曉得主辦單位申請多久、切結內容,案件由警察、交通及路權單位評估。
馬英九指出,警方會根據活動地點裁量集遊時段,通常介於上午八時至晚間十時,「市警局的規定不是法律」,若對社區安寧、交通沒有影響的話,並非完全沒有彈性。
北市府法規會主委陳清秀表示,依大法官解釋,集會遊行的申請應是附條件的同意,所謂的條件就是集會遊行的主辦機關要以和平方式進行、不會妨害公安等,因此所謂的「切結書」,也就是新工處要求借用單位保證集會遊行是符合出借條件的一種方式。
北市府 硬拗無雙重標準
新聞處長羅智成說,前年選後連宋徹夜集遊的條件,與施的倒扁有所不同,兩者不必然可以比較,准駁的情況也不同,市府處置不涉及公平性爭議,也無政治考量。
該活動由台大政治系教授賀德芬代表,原先申請八月廿三日至九月十四日,每日上午八時至晚間十時,使用一半車道(單側五線道與人行道)集遊,其中須扣除九月八日至十日,因九○八台灣國、民盟已先申請。
賀昨依「北市申請使用道路集會要點」,繳納卅六萬元公共設施維護保證金,增加申請至九月十七日,總活動期間將近一個月,每日廿四小時抗議,並出具切結書,保證「如有妨害環境安寧與影響交通秩序,同意新工處立即終止道路使用權,並即時停止集會活動與解散群眾……」。
環保局 每小時監測噪音
新工處長李四川表示,倒扁活動原先申請時、日,是主辦單位自行提出的,該處依規定核准,施卻以「沒有朝九晚五的運動」來回報,令人不解。前養護工程處長羅俊昇證實,他六年養工處長任內監管路權,無人申請超過晚間十時的集遊活動,更無申請廿四小時的案例。環保局長陳永仁則表示,將比照所有大型活動派員全程監測倒扁活動的噪音值,每小時監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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