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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度統籌分配款 維持現率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財政部昨天公告修正「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明年度統籌稅款分配比例仍維持直轄市43%、縣市39%及鄉鎮市12%;財政部國庫署官員表示,未來將修改「財政收支劃分法」,統籌稅款分配方式改採「公式入法」,但在財劃法尚未修法通過前,統籌稅款分配比例不會調整。
根據財政部公告修正的「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明年度統籌稅款除了分配比例不變之外,財源也維持所得稅總收入10%、營業稅40%、貨物稅10%及土地增值稅20%。
不過,財政部國庫署官員表示,根據財劃法修正草案,未來菸酒稅收也將納入統籌稅款分配,統籌稅款財源將會擴大,估計一年可增加約550億元,每年統籌稅款規模約可擴增至2,500億元,因此,修法後各地方政府分配到的統籌稅款「只會增加不會減少」。
財政部國庫署官員進一步說明,「財劃法」修正通過後,統籌稅款分配方式將由現行的「依比例分配」改成「公式入法」,即依各地方政府的「財政能力」及「財政努力」設計公式,財政能力占75%,財政努力則占25%,再以此計算各地方政府統籌稅款分配金額,新的分配方式將會比較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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