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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學生竟無悔 惡師求重刑
〔記者陳信仁/南投報導〕南投縣某國中體育男教師,去年涉嫌以邀約出遊等藉口,性侵4名國一、國三女學生得逞,南投地檢署昨起訴涉案老師,並以他「惡行重大不知悔悟」,具體求刑12年。
起訴書指出,收押中的男老師去年5月間,先邀約國一女學生外出,再藉口要回學校宿舍拿東西,將女學生帶回宿舍,不顧女學生反抗,性侵得逞,事後又多次強迫該名女學生到宿舍發生關係。
去年6月間,男老師見到另名國一女學生獨自在學校閱覽室外面,竟將該女學生拉進閱覽室欲強吻,女學生雖抗拒,但最後仍遭男老師強迫性侵得逞;今年6月間,又以類似手法性侵2名國三女學生得逞。事情曝光後,男老師被解聘,但是他在檢方偵訊時仍然辯稱與女學生聊天後,發現她們有與他發生性行為的意願,才會發生關係,況且在學校是師生關係,私底下彼此是情侶關係。
檢方認為被害人年幼且對方為熟識的教師,因此缺乏防衛心,但女學生仍然很明確地表達拒絕且反抗的動作,被告卻一再逞其私慾,使杏壇形象遭受莫大損害,而被告仍不知反省,因此求處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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