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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遺囑無效 不孝子敗訴
不去喪禮 要分家產
〔記者張聰秋/員林報導〕一名彰化縣男子不滿母親未留遺產給他,遞狀控訴母親所立遺囑無效,法官審理後,發現該男子在母親生前不予照顧,甚至母親彌留時都不願見母親最後一面,而且連喪禮都不參加,違反孝道倫理,因此判其敗訴。
判決書指出,這名遭兒子控訴遺囑無效的婦人,名下擁有3筆農地和一筆碾米廠地上建物,目前市值約數百萬元,婦人生前跟先生一起經營碾米廠,撫養7個孩子(3男和4女),提出告訴的是婦人的二兒子。
民國74年,婦人的大兒子經商失敗,她請二兒子辭掉工作回家幫忙賺錢還債,不料,在生意步上軌道後,二兒子卻私吞碾米廠的資金及帳款約3、400萬元,還在外自立門戶,新開碾米廠。
婦人對二兒子行為很不諒解,多次向親友抱怨「如果當初知道會這樣,出生的時候應該把他掐死…」二兒子也因此跟家人交惡,鮮少互動。
民國84年,婦人罹患癌症住院開刀,由丈夫和其他6名子女輪流照料,家人請求婦人二兒子一起排班輪流照護,二兒子卻當場在醫院與兄弟姊妹大吵一架,聲稱自己「要賺錢及碾米廠很忙」,沒時間排班看顧。
婦人不滿二兒子忤逆行為,86年請女婿與代書當證人立下遺囑,財產只給大兒子和小兒子。91年8月間,婦人過世,婦人的大兒子和小兒子根據遺囑內容辦理遺產過戶。
婦人的二兒子事後知道自己分不到家產,竟在未告知父親及4姊妹情況下,冒用5個人名義聯名向法院遞狀控訴母親遺囑無效,大哥和弟弟應歸還財產。
法官審理期間,婦人的丈夫和女兒都出庭作證,陳述男子不孝,他們也同意遺囑內容,法官據此認定男子所提遺囑無效之訴敗訴。
老父:判得公道
〔記者張聰秋/員林報導〕針對彰化地院判決駁回彰化縣男子提母親遺囑無效之訴,男子的年邁父親昨日指出,法官判得很公道,他早當做沒生過這個兒子,希望他不要再想盡各種辦法想跟哥哥、弟弟爭家產,一切就依太太的遺囑執行。
對於官司敗訴,當事男子拒絕說明緣由,僅表示,大家各有各的立場,後續一切交由律師全權處理,他不要再做任何解釋。
男子的父親今年82歲,現在跟大兒子同住,因年歲已高,行動稍有不便,雖然他知道二兒子敗訴,臉上卻無一絲喜悅。
老先生鄰居也說,老太太生前對二兒子行為很失望,說了不少重話,好在老太太的大兒子和小兒子還滿孝順,會拿零用錢給老先生花用,也願意照顧老先生飲食起居,不致讓老太太抱憾而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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