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台北新聞
對本新聞發言友善列印

收費佈告欄 市民要求設置

許多民眾抱怨,在住家附近張貼走失寵物啟事,常被環保局視為違規小廣告而開罰。因此里長要求仿效 新店市公所的出租佈告欄,民眾只要向市公所申請付費後,即可張貼廣告。(記者林相美攝)

〔記者林相美/台北報導〕家中寵物走失或有空屋出租,許多民眾選擇在住家附近張貼廣告啟事,但卻被台北市環保局視為違規小廣告而開罰,里長屢次接獲民眾抱怨,乾脆提議市府比照新店市公所,出租佈告欄欄位供民眾張貼小型廣告,徹底解決問題。

不過,環保局第3科科長江慶輝表示,若由市府負責出租,必須增設人力執行收錢、張貼或取下廣告的細節,基於人力考量,不可能由政府管理出租佈告欄。但根據台北市張貼廣告物管理辦法,民間可以向環保局申請設立佈告欄,自行管理。

文山區試院里里長林進興指出,目前地方僅有里佈告欄可供張貼資訊,但內容限於政令宣導。時常有民眾抱怨,家中寵物走失或有房屋出租買賣,卻沒地方張貼尋狗啟事或廣告,亂貼又被當成小廣告,房子還沒租出去就被罰錢,得不償失,若要登報廣告,也不見效果,最有效的還是在社區張貼啟事。

林進興建議,北市應比照新店市公所圓柱形佈告欄,一里設置1至2個佈告欄供民眾租用張貼廣告。市公所表示,目前新店有20處出租佈告欄,民眾張貼廣告每一張張貼一週50元,紙張大小以A4為限,一次張貼以2週為上限,今天申請,隔天即會張貼。

對此,江慶輝表示,基於人力考量,北市府不太可能比照辦理,但根據台北市張貼廣告物管理辦法,包括市民、公益團體、公司法人及機關,獲得建物所有人同意後,均可向環保局申請設置佈告欄。每一里的佈告欄不得超過10個,合法的佈告欄設置地點如建物一樓牆面、前後圍牆、靠騎樓的牆面。由於申請人必須負責管理,申請民眾並不多,北市迄今僅有2處民間設置的合法佈告欄,分別位於文山及萬華區。

不過,民眾若只想張貼尋狗啟事,卻還得大費周章申請設置佈告欄,對此,江慶輝坦承,這對個人而言太麻煩,他建議由社區管理委員會或里辦公室出面負責,尋找合適地點,向環保局申請設立佈告欄供社區居民使用。

▲TOP 
2006年8月13日星期日

新聞查詢
可同時查詢多個關鍵字句

相關新聞
今日新聞圖片
亞太傳統藝術節 蘭陽踩街樂
三峽藍染節 老街屋展風華
搶救水獺生命大作戰
收費佈告欄 市民要求設置
取締未清狗糞 成效不彰
淡水河搭渡輪 救生衣超難穿
捷運蘆洲站工地 沒下雨淹大水
冷氣機滴水 上月檢舉案激增
龍山寺地下街生意差 市府卸責
二度七夕 大稻埕碼頭煙火秀

重點新聞 || 政治新聞 || 財經新聞 || 社會新聞 || 國際新聞 || 體育新聞 || 影視焦點 || 自由廣場


Copyright(C)本網站全部圖文係版權所有
非經本報正式書面同意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內容,轉載於任何形式媒體
建議使用IE 4.0以上版本以800*600模式觀看以達最佳瀏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