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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佈告欄 市民要求設置
 | | 許多民眾抱怨,在住家附近張貼走失寵物啟事,常被環保局視為違規小廣告而開罰。因此里長要求仿效 新店市公所的出租佈告欄,民眾只要向市公所申請付費後,即可張貼廣告。(記者林相美攝) |
〔記者林相美/台北報導〕家中寵物走失或有空屋出租,許多民眾選擇在住家附近張貼廣告啟事,但卻被台北市環保局視為違規小廣告而開罰,里長屢次接獲民眾抱怨,乾脆提議市府比照新店市公所,出租佈告欄欄位供民眾張貼小型廣告,徹底解決問題。
不過,環保局第3科科長江慶輝表示,若由市府負責出租,必須增設人力執行收錢、張貼或取下廣告的細節,基於人力考量,不可能由政府管理出租佈告欄。但根據台北市張貼廣告物管理辦法,民間可以向環保局申請設立佈告欄,自行管理。
文山區試院里里長林進興指出,目前地方僅有里佈告欄可供張貼資訊,但內容限於政令宣導。時常有民眾抱怨,家中寵物走失或有房屋出租買賣,卻沒地方張貼尋狗啟事或廣告,亂貼又被當成小廣告,房子還沒租出去就被罰錢,得不償失,若要登報廣告,也不見效果,最有效的還是在社區張貼啟事。
林進興建議,北市應比照新店市公所圓柱形佈告欄,一里設置1至2個佈告欄供民眾租用張貼廣告。市公所表示,目前新店有20處出租佈告欄,民眾張貼廣告每一張張貼一週50元,紙張大小以A4為限,一次張貼以2週為上限,今天申請,隔天即會張貼。
對此,江慶輝表示,基於人力考量,北市府不太可能比照辦理,但根據台北市張貼廣告物管理辦法,包括市民、公益團體、公司法人及機關,獲得建物所有人同意後,均可向環保局申請設置佈告欄。每一里的佈告欄不得超過10個,合法的佈告欄設置地點如建物一樓牆面、前後圍牆、靠騎樓的牆面。由於申請人必須負責管理,申請民眾並不多,北市迄今僅有2處民間設置的合法佈告欄,分別位於文山及萬華區。
不過,民眾若只想張貼尋狗啟事,卻還得大費周章申請設置佈告欄,對此,江慶輝坦承,這對個人而言太麻煩,他建議由社區管理委員會或里辦公室出面負責,尋找合適地點,向環保局申請設立佈告欄供社區居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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