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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殺天價 判賠3447萬
〔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台北市發生一件類似「女王蜂復仇」的情變報復案,吳家溱不滿男友馬應皓另交楊姓女友,竟買兇對楊女潑灑硫酸毀容,再教唆槍手幹掉馬某,造成他半身不遂,吳女除被判刑20年確定外,最高法院判決,吳女還須賠償馬某、楊女合計3447萬元定讞,創下情變案中民事判賠的天價。
最高法院還認為,馬、楊兩人尚可要求醫療費用等分別為31萬多元及22萬多元,將此部分發回更審;若高院接受此見解,則現年44歲的吳女,總賠償金額將逾3500萬元。
判決指出,被告吳家溱曾拿錢投資馬姓男友事業,但馬某卻與楊姓女員工相戀,吳女怒火中燒,91年11月11日下午找馬某談判,但馬某選擇楊女,吳女見無法挽回,當場企圖火燒情敵,幸打火機被搶下未得逞,結果被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2個月。
事後,吳女心有不甘,再花20萬元找來友人曾萬安(徒刑20年確定)、盧璋旺(徒刑6年確定)、郇國光(徒刑13年確定)、林書銘(徒刑20年確定),於92年4月29日向楊女潑硫酸,造成楊女臉、頸、胸等處灼傷,右眼失明,左眼視力僅餘 0.1。
同年5月10日凌晨,吳女再花120萬元要曾某等人槍殺馬某未遂,但卻造成馬某胸椎以下永久癱瘓;刑事部分,吳女今年4月被判刑20年確定。
法院考量馬某已完全喪失工作能力,及須請家庭看護工、精神慰撫金等,判准他獲賠2370萬2692元。
另楊女年僅35歲,兩眼視力卻嚴重受損,加上顏面受傷須整容、復健手術與精神慰撫金等,法院判准獲賠1077萬3101元。
女王蜂復仇記 被拍成類戲劇
記者姚岳宏、張哲鳴/新聞幕後
吳家溱買兇毀掉情敵面目、開槍打癱男友,有警方人員說,她的復仇史與過去紅透半邊天的台灣霹靂火劇中,陰狠毒辣的「邢速蘭」差堪比擬;果不其然,本件社會刑案後來果然被電視台拍成戲劇。
類戲劇「玫瑰瞳鈴眼」製作人尚智表示,他們曾拍攝過這個三角糾紛的案例,劇中兇嫌都遭到司法制裁,希望讓社會大眾能有所警惕。
這件起於三角戀情,進而演成重大悲劇的情變案,當初警方調查,報復手法共有買兇、開槍、汽油彈、潑酸等,造成兩人殘廢的不幸案件。
吳女的狠勁,被影視圈人士認為十分「經典」,因而成為製作人拿來拍成玫瑰瞳鈴眼、藍色蜘蛛網等類戲劇的腳本素材。
據了解,吳家溱(原名吳雪凰)長期在北市中山區日式酒店工作,因交際手腕好,深得本地及日本客人歡迎,賺了不少錢,90年間吳女認識同齡的馬應皓,沒多久即同居。
由於吳女經濟狀況不錯,馬應皓當時說服吳女投資他的汽車材料零件公司。有過一次婚姻的楊女,在馬某公司擔任行政主管,由於外文能力強,深得馬倚重,由於楊女離婚後獨力撫養兩個小孩,馬某也對楊女由憐生愛。
對於馬某劈腿,吳女氣炸,更由於她只有國中肄業,比不上楊女的大學畢業,3人發生糾葛。此時,馬決定與吳女分手,且為徹底撇清與吳女關係,馬賣掉公司換得1800萬元現金,並把錢分成3等份,吳女拿走其中600萬元。
但因為談判未成,吳女懷恨在心,決定拿這600萬元買凶潑酸及殺人。當時吳女為免露餡,一直以住所幾條街外的公用電話與遠在台東的曾姓殺手等人聯絡,事發被捕後,她則表現出冷靜態度,不少人都覺得她「實在很像」復仇的女王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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