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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邱毅律師費 非府支付
〔記者施曉光、邱燕玲/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邱毅昨天指出,包括陳總統、第一夫人吳淑珍、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等人控告他的律師費用,全都是由總統府支付。但邱毅的說法隨即遭總統府駁斥。
總統府指出,至今總統因公涉訟案僅兩件,依法是由府支付律師費用,但邱毅及部分媒體報導府支付總統夫人、趙建銘及前副秘書長馬永成涉訟費用,都不是事實,總統府表達嚴正抗議。
邱毅表示,他是在開庭時,詢問馬永成等人的辯護律師,得知他們的律師費是由總統府支付;至於總統女婿趙建銘涉及台開案的律師費,也可能是全民買單。
總統府昨提出公務人員保障法指出,總統若因公涉訟,總統府可據此延聘律師。
至今總統因公涉訟案件只有兩件,包括九十三年十月總統控告親民黨立委劉文雄等人誹謗案,以及九十三年十二月趙少康控告總統、總統府前秘書長蘇貞昌及請求損害賠償案,所延聘的律師團比照適用相關辦法,依規定以每一程序每人給予六萬元延聘律師費用,由總統府一般行政業務費項下支付。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律師顧立雄表示,他替總統打選舉訴訟,律師費是由民進黨給付,至於趙建銘案,也不是總統府付的律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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