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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所奇聞

■ 潘西對

不久前台北縣某位縣議員質詢時指出,受到員警陳情才知,目前若有縣民家中親人死亡,經轉通知鄉鎮市衛生所,要派請衛生所主任前來開立死亡證明,若正好逢到週休二日,那得「停屍」兩天。若喪家急得想辦理,只好去找殯葬業者,但收費是三到五千元,比公立衛生所的一千元高出許多。

生死乃人生的兩端,醫院都有週休二日出生的嬰兒,自然也有於例假日過世的親人或長輩。醫院能接生,而公立衛生所卻不能開張證明送死,捫心自問合理嗎?現在許多公立(署立)醫院不但有夜診,還有週六上午診,所以公立衛生所週休二日時服務人民、開立死亡證明,根本就是現代化政府所應為之事。

行政單位應擴大去思考人民需要什麼樣的政府服務,假如全國各個縣市衛生單位都能主動觀察到目前許多政府部門(例如博物館、圖書館、動物園)都在週休二日時開放,自會體悟到要求新求變以利民。例假日開張死亡證明真的比登天還難嗎?(作者為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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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6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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