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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消費往生祖孫
■ 陳蒼多
在眾多自殺事件中,阿嬤攜孫子燒炭自殺算是最近較為突出的新聞,不能免俗地,又成為在野黨炒作的話題,就像在野黨看到卡奴問題,不免見獵心喜,理所當然歸罪於執政黨。
日昨看某報讀者投書,把阿嬤攜孫自殺說成是「主政者施政無方、任令貪腐,剝奪了他們免於匱乏的自由」,這未免說得太沉重了。若有貪腐當然可惡,但也不致直接謀殺子孫三人生命,其中因果關係不像三段論法那樣邏輯,不可硬套,殆無疑問。
投書中又指出,「台灣是否再沉淪兩年?攜孫自殺的人倫慘劇何時休止?」全在乎陳總統一人的兩岸交流政策。兩岸交流也許有助生活改善,但為何可以讓攜孫自殺「休止」?其間的關係有那麼準確嗎?
自殺事件,執政者確實必須檢討反省;但是在野黨泛政治化的「消費」往生的祖孫,甚至拿到總統府裡在扁馬會上舞弄,「哀衿勿喜」四個字好像全忘了!(作者為政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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