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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閣制亡台論
■ 陳春生
台灣不適合採行內閣制,理由如下:
一、台灣政治傳統自一九四九年以來,半世紀以上未曾實施內閣制。有人以為蔣經國當行政院長時,大權在握,形同內閣制,其實,那是老蔣刻意培植其兒子的接班實力,並非制度形成。蔣經國也不是嚴家淦的反對黨,所以與法國第五共和之左右共治(Co-habitation)不能相提並論。
二、台灣總統已直接民選,如採行內閣制,台灣人民集體意志產生之國家元首遂成虛有其位。內閣制為王權國家不使世襲國王擁有實權,而自然形成之體制,台灣沒有國王,不必刻意效尤。
三、台灣面對中國併吞威脅,必須讓國家領導人強而有力,庶能迅赴事機,保障國家安全。如實施內閣制,國家遇有危機,而議會內閣尚在為政策爭辯不休,國家必亡無疑。
四、台灣民主政治文化尚未成熟,如實施內閣制,部會首長必由立法委員(國會議員)兼任,則國會選舉熱潮益形激烈,黑金政治益形嚴重,台灣一定步入法國第三、四共和之覆轍。
五、有人誤以為總統制只有美國成功。其他如韓國、菲律賓、印尼及中南美各國皆失敗,殊不知一個國家元首是否獨裁與政府體制無關,德國希特勒的政府是內閣制,新加坡李光耀政權也是內閣制,但他們都是獨裁者。台灣已實施政黨政治並直選總統,只要加強培養公民社會的民主倫理精神,台灣採行總統制,國家必會穩定發展。
(作者為台大名譽教授、台灣公民社創社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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