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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金山和約五十四週年
■ 沈建德
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舊金山和約生效,台獨人士一向以此和約日本放棄台灣未說給誰,主張台灣地位未定,對抗開羅宣言台灣歸還中華民國的統一論。開羅宣言係偽造,固不足論,但舊金山和約使台灣地位未定的說法也該改,因它規定台灣獨立,不是未定。
舊金山和約第二條b款規定日本放棄台灣、澎湖(中華民國和日本在舊金山和約生效日所簽的「中日和約」第二條承認這個條文),而和約也規定,「不論如何日本絕對遵守聯合國憲章的原則」,「同盟國表示歡迎」,包括中華民國在內,有案可稽。
如此,台灣前途由聯合國的憲章和原則考慮,聯合國憲章有利台灣的是第一條人民自決、第七十七條b款及第七十六條b款殖民地自敵國分離後託管自治獨立;不利台灣的是第二條聯合國會員互不干涉內政、第七十八條及第八十條第一款會員國領土或已有約定(例如開羅宣言)者不適用第七十七條及第七十六條託管獨立之規定。
一九五○年英美首長聯合公報印證此事:「關於台灣問題,中國國民黨及中國共產黨皆堅持開羅宣言有效,反對將台灣交給聯合國處理,但我們兩國同意,在確保台灣人民權益及太平洋和平安全的前提之下由聯合國決定」。可是當時台灣人因二二八大屠殺陰影未去,沒有聲音,又未發現中國所謂的開羅宣言係偽造,致國際上無法堅持依聯合國憲章讓台灣獨立。
如今,開羅宣言已經破產,中國及其同路人急忙推出「九二共識」、「反分裂法」、「和平促進法」、「維持現狀法」等等,都是企圖利用法律規定台灣是中國的,目的在填補開羅宣言破產、中國法理併吞台灣的大漏洞。因此,台灣國臨時政府將在本月二十八日下午兩點,在台北市濟南路立法院群賢樓前慶祝舊金山和約生效五十四週年,重申台灣法理獨立的權利,並反對「和平促進法」、「維持現狀法」出賣台灣,請踴躍參加。
(作者為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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