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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隊員必須再教育

█林家瑜

四月開始,全台將全面實施「垃圾強制分類」,未來垃圾應分成「一般垃圾」、「資源垃圾」及「廚餘」三大類,如果未按規定分類,清潔隊將拒絕收取垃圾。筆者相信大多數的民眾都能夠配合環保署的政策,但我認為除了民眾應該配合外,清潔隊員也應該教育!

日前筆者把盛裝乾淨的保麗龍及裝蛋的容器送到資源回收車,結果清潔隊員直接就將這些容器丟進垃圾車裡,讓我看了相當錯愕。這件事情多次和朋友談起,出乎意外的是,很多人、分布在不同縣市,竟然也有相同的觀察與經驗。

筆者以為,環保署推動垃圾分類多年來,民眾已經能夠接受並且配合,但許多縣市資源回收大多外包給資源公司,而他們只回收有用、有價值的「資源垃圾」,對於無再生或無價值的垃圾則是完全不要。筆者認為,環保署推動「垃圾強制分類」的同時,除應加強宣導及取締外,更應教育清潔隊員資源回收物品的分類項目,另外也應要求外包資源公司不可「選擇性回收」,這樣強制垃圾分類才有其意義。(作者為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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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2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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