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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托育漲價 難

■ 陳欣瑜

看到貴報四月十七日生活焦點版的「幼照法初稿」相關報導中提及,「因幼托整合後,幼托機構將改變師生比的人力配置原則,所以師資成本增加,幼托機構收費也可望『水漲船高』跟著大漲」。本人對於這樣的說法不能認同。

事實上,「幼兒教育照顧法初稿」中之教保人員人力配置,和現行法令(兒童少年福利法)規範不相上下,更何況現在多數托育機構一直未依法行事,一位教保人員需帶廿至廿五位幼兒的狀況比比皆是,老師的薪資一樣偏低(約一萬六千元至二萬四千元),反而是小朋友的收費高得嚇人。

筆者認為,政府應多聽聽托育機構教保人員與家長的聲音,不要讓「托育服務」變成「商品化」,充斥在寶貴的學齡前教保階段中,合理的薪資福利制度,是第一線教保人員們所期待的,而合理的收費也是家長所殷切盼望。

(作者為資深教保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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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9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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