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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的公民不及格?

■ 西區老二

教育部長杜正勝在部落格發表「一起重修公民課吧!」遭部分媒體撻伐,將其文意導向「重修公民有何意義」等錯誤結論。綜觀原文,他的確說了「這個社會大部分人的公民都不及格,應該全部重修!」但顯然「不及格」並非指學業上的不及格,所謂「重修」也不是指考試不過的「重修」;而是著重在社會集體「公民能力」與「討論文化」的培養。

杜部長從公民教育的反省談起。由於我國聯考、指考都不考公民,使得此一與道德、法治、民主素養、公共意識息息相關的科目長久不受重視,許多人誤以為公民教育只是威權體制下洗腦式的教條,於權力解構中似已無存在必要。

價值多元的社會,應容許成員依其利益、人格、立場與尊嚴,就各種社會議題選擇不同的價值判斷標準。各個價值體系之間必然產生衝突(例如喝珍奶或買軍購),因此需要一個理性言說情境,加以維繫意見及事實的充分陳述與詮釋。真正的公民教育內容,便蘊涵上述議事程序及思辨精神。

也許,我們已無須再背誦公民課本裡的國民生活須知或十大青年守則,甚至有權改寫;這個改寫的過程,則建立在「理性化與除魅」的行動上。韋伯在《學術作為一種志業》演講稿中引用康德的話說:「啟蒙是人超脫於他自己招致的未成年狀態。未成年狀態是無他人指導即無法使用自己的知性的那種無能。」(答「何謂啟蒙」)公民教育應有的啟蒙本質,其實是每個人日常的生活實踐,包括親子、師生、兩性、群我之間的溝通,而非上下從屬的宰制灌輸;否則思想單一化的支配,就是知性的癱瘓。

韋伯又說:「今天人的命運,是要活在一個不知有神,也不見先知的時代。」對照美國波斯納法官筆下群魔亂舞的媒體,和不務正業的「知識份子」,他們所帶給社會的迷信及魅惑,不亞於課堂上考試引領教學、成績控制等權力不平等的隱形結構,所助長的偏見。欲使社會有能力抗衡後現代的價值斷裂,擺脫渾沌失序的未成年狀態,此時不提倡公民教育,更待何時?(作者為台灣大學法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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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9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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