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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戰哪根蔥啊?
■黃帝穎
連戰前往北京參加「兩岸經貿論壇」,吾人深感莫名其妙。
首先,連戰出席「兩岸經貿論壇」以何身分參加?前國家副元首抑或是現任的國民黨榮譽主席,若以前者身分與會,僅為一平民百姓,對於國家或全國人民皆無代表性,會見他國總理係單純私人行為,如有助我國國際關係之提升應予肯定,可惜並非如此;若係以國民黨榮譽主席身分會見他國政黨領導人,對於非執政黨的「象徵領導人」而言,解釋為政黨外交已頗為勉強,此時又何來經貿政策之實質作為?
再者,連戰與中國會談,非基於「行政委託」亦非有法律授權,此時連先生之合法代表性何在?
即使政府委託其與會而達成某一共識,相關配套與法規仍為「法律保留」,始得為之,況牽涉國家主權議題,為人民保留,若有主權讓渡事項需公民複決,方為合法,連戰又憑什麼要求政府對其所為簽帳買單,其欲建立實質的兩岸經貿關係,則勢必侵害憲法所賦予我國總統外交締約權,若連戰仍承認我國為民主憲政法治國家,應了解其行為恐有違法違憲之虞。(作者為社團法人台灣青年智庫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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