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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天麟專欄》商業研究院非當務之急
經濟部長黃營杉證實,是否有必要成立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還得審慎研議。
隨著國內大專院校之氾濫,近幾年商學院碩士班以及在職經營管理碩士班(EMBA)如雨後春筍,招收學生亦相當多,台灣實際上早已不缺商業管理或企業管理人才。商業發展研究院之籌設即有屋上架屋之處。
商業發展研究院之籌設是包括統一超商等多位商界龍頭老大多次向層峰建議,並在去年全國商業發展會議期間經再次之呼籲,而獲前閣揆謝長廷支持的結果,表面上是仿照工研院在工業方面之角色,扮演台灣發展服務業、商業的研發,強調商業及服務業在經濟發展上之重要性,但仍難免給人各彈本位之印象,也是「商人治國」的象徵,充分顯露出官員欠缺中心思想,隨風飄搖的性格。
商業發展與工業發展是不一樣的,為了發展製造業而成立工研院的理論思維實不能亦不可複製至商業發展上面,這也是世界上的先進國家雖都有類似台灣以發展工業技術而設的工研機構,但未聞有由國家設置的商業發展研究院之原因。
有人認為,台灣的商業服務業占國內產值已逼近七成,卻沒有一個研究商業發展模式或新技術應用的研究中心。但從另一角度而言,七成的服務業產值以台灣現階段的經濟發展層次來說(每人平均國內生產毛額僅及美、日的三分之一多一點),已迫近美、日等高度開發國家之水準,如與日本之六十八%、英國之六十九%(二○○三年)相比,已有早熟偏高之虞,此時此刻政府是否需要一再強調其重要性,投入一筆可觀資金,提升其在GDP所占之比率,是值得政府審慎思考的問題。
我們不諱言,過去大型發展會議往往都為達成某利益團體或某種政策目的而設計者多,二○○一年的經濟發展會議,二○○四年的全國服務業發展會議及去年的全國商業發展會議,都明顯帶有推動及掩護「積極開放大膽西進」的政策意義,商業發展研究院也就是這一政策之產物。
我們雖然不全然反對「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計畫」中所楬櫫的四年內將服務業產值占GDP之比重提高至七十一%的目標,但卻難予苟同將其作為國家重大建設以替代「生產在中國」所遺留下來的產業窟窿。此種政策或多或少讓國人誤以為「服務業替代製造業」是現階段台灣無可避免的趨勢,在某種意義上正當化了產業西進中國的誤謬政策。其實,台灣的國民所得還算不高(僅一萬五千美元),在此經濟發展階段,台灣可發展及應可升級之製造產業仍多,如何多加照顧,將其留在台灣發展、升級,這才是當今政府優先努力的目標。 (作者為國策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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