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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助殺我夫 沒賠半毛錢
3兇煞被判賠487萬未賠
〔記者孟慶慈/台南報導〕本報昨天獨家披露刑事局偵查員李泱輯,執勤開槍射傷通緝犯王明助卻被判徒刑8月並判賠104萬元。求償的要犯王明助,8年前曾夥同另2嫌,毆打退休教師周信雄致死,法院判3嫌須賠償死者家人487萬餘元,但3人至今一毛錢未付。
喪夫老師為李泱輯抱不平
周妻黃阿秀老師昨天得知李泱輯反遭判賠、判刑,大嘆判決不可思議,她說「警察開槍抓歹徒,歹徒受傷,警察得要賠錢,法官判得太離譜,公理、正義何在?」
87年12月周信雄在KTV招待親戚,離開時遭素不相識的王明助、黃志堅及唐榮宏等3人毆打,周信雄倒地後,王明助等人還繼續踹人,導致周某顱內出血,送醫不治。
周妻黃阿秀老師昨天說,警察冒生命危險抓人,應該被鼓勵、被感謝,法官竟判警察賠償壞人,太離譜了。
嘆自己遭遇認判決離譜
黃阿秀透露,黃志堅、王明助案發後被逮,她及3個孩子,依民事共請求3人賠償487萬餘元,法院亦判准;但法庭上黃只說願先賠5萬元,其他慢慢還,王說先賠幾十萬元;但至今,黃、王一毛錢也沒賠。
黃阿秀強調,再多的錢也換不回先生的命,爭取民事賠償要的是一個理字,他們不賠償,被害人家屬又能怎樣。
黃阿秀表示,丈夫走了7、8年,家人一想到他走得這麼慘、這麼突然就很難過,到現在自己還是常夢到周信雄回來;現在只有一個心願,期盼警方早日逮獲另名嫌犯唐榮宏,以慰丈夫在天之靈。
判官稱無奈 警官認開槍合理
認警辦案辛勞 卻是兩碼事
〔記者鮑建信、黃敦硯/綜合報導〕高雄地院判決偵查員李泱輯賠償104萬元,刑事部份二審且判刑8月,民事承審法官古振暉表示,依據被害人受傷等證據,認定李員有過失,他能體諒警方辦案的辛勞,但與開槍過當是兩回事,判決警官敗訴,相當無奈。
古振暉說,王嫌大腿先中2槍已無法逃跑,李員又開了2槍,使用槍械過當,現場又未搜出槍枝,並以當時部署警力,不用開槍應可以圍捕王嫌。站在司法機關立場,依法判決,並無不當。
刑局警備隊長 力挺李泱輯
不過圍捕張錫銘負傷的刑事警察局警備隊長唐嘉仁說,王明助有殺人、槍砲前科,當時朝李員衝過來,可能只有1秒時間考慮要不要開槍,他朝王嫌腿部開槍「很合理」,如果他沒開槍,王嫌又動手搶警槍,恐怕倒楣的就是警察了。
唐嘉仁表示,警察開槍沒有「教科書」,一切憑經驗法則,很難只憑著審閱文書或事後歹徒有無帶槍去論斷是非。他建議成立「專家委員會」專門調查警察開槍事件,給予法官參酌。唐嘉仁強調在美國受訓時,美國教官說,員警出勤只要生命受到威脅,便要果斷開槍,若打傷嫌犯,政府會派12名專家協助打官司,若不及時開槍而遇害,屆時只有6人替殉職員警抬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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