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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勞案究責高縣指向高市
〔記者魏錫賓、莊瑞琳╱高雄報導〕高雄捷運泰勞事件疑雲滿佈,高雄縣政府昨天也提出正式調查報告,將暴動的責任歸屬於高雄市政府。
市府促勞委會速釐清權責
市府勞工局認為,勞委會應儘快對此權責釐清作出行政命令,避免使各地外勞形成三不管地帶。
泰勞暴動事件撼動南台灣,高雄市府首先提出捷運泰勞暴動調查報告,將泰勞暴動的責任撇得一乾二淨,並將箭頭指向職訓局,報告中並認為泰勞的生活管理之責由高縣府所負,引起被點名機構相關官員的不滿。
縣府報告中指出,高捷公司向市府申請求才登記證明書及雇主無違反相關勞工行政法令規定證明書時,市府勞工局已了解高捷公司即將引進大量外勞,勞工局所配置之外勞動態資訊管理人員,也可隨時查詢從轄內雇主清冊中實際訪查雇主聘用外勞情形。
縣府指市府從未要求協查
縣府認為,市府勞工局既已事先清楚有大量泰勞從事捷運工程,並可由外籍勞工動態資訊查詢系統得知外勞居留處所,據以隨時實地訪查監督,是其法定職責,若力有未逮,也可據以要求外勞居留地主管機關協查,但市府勞工局至今都無要求縣府協查的紀錄,若非發生泰勞暴動,縣府無從徥知封閉的捷運工地內到底住了多少外勞?
縣府建議,修法增訂雇主應將外勞生活管理計畫書報備當地主管機關,並建立協查機制,強制規定雇主所在地主管機關於知悉外勞居留地縣市時,應主動通報協查。
高市勞工局昨日低調表示,各機關確實應加強聯繫,就業服務法第6條第4項明訂外國人的工作管理與檢查為當地主管機關掌理事項,且不論勞基法、勞資爭議處理法都以事實發生地為地方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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