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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阿菊
■司馬慕容
勞委會主委陳菊日前宣布辭職,為重傷台灣國際形象的泰勞暴動事件概括承受所有的責任,並說如果此時還想著市長選舉,是件可恥的事。「台灣菊」展現了政務官應有的風範與尊嚴。
二十五年前,軍法審判美麗島事件時,陳菊在開始「最後陳述」之前,向審判長提出一個私人的請求:請審判長將她被捕時,辦案人員帶走的一些與案情無關的私人物品,轉交她的家人做為紀念。然後仰首告訴審判長她的「最後陳述」:她這一生的信念,是擁護「人」性與個人「權」利。
第一天到勞委會上班,陳菊的午餐是與會內各單位主管一起吃便當,她要大家安心做好份內的工作,強調不會因為政黨輪替,讓同仁有「看人臉色」的委屈,她堅持文官中立,要大家工作得「有尊嚴、有價值」。
在勞委會的五年多來,陳菊與泰國、印尼、菲律賓等勞力輸出國協商降低仲介費,訪問蒙古、孟加拉、捷克,拓展外勞供給,分散風險,同時加強職業訓練國際經驗交流。去年,延宕十四載的勞退條例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當議事槌敲下的那一刻,陳菊眼見自己的辛苦有了結果,感動得雙手合十,欣慰的說:這個保障勞工退休生活的案子能過,她下台也沒有遺憾了。
歌手蔡振南曾說:「陳菊行事明快、善惡分明,是政壇的俠女」;前行政院長唐飛在行政院會發表告別演說後,與閣員握手道別時特地告訴陳菊:「我很敬佩妳」;前行政院副院長葉菊蘭誇獎陳菊是最認真與立法院溝通的官員;謝啟大擔任新黨黨團總召時也說,陳菊一向致力於勞工運動,算是民進黨內形象、能力俱佳的人才。
原來:真相,沒有角度;人才,沒有顏色。
(作者為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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