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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不堵漏漁業署要開罰
〔記者李立法、楊宜敏╱綜合報導〕中國漁工去年從海上移至陸上管理後,陸續發生漁工逃跑案件,岸巡單位有責無權,在現行的漁工管理機制上使不上力,卻飽受責難,許多民眾則擔心這些漁工的安置場所將淪為中國偷渡者的掩護體。
目前中國漁工的安置方式分為岸置、臨時暫置及原船安置三種,其中又以陸上岸置中心的人數最多,長期居住者達五千人,根據「台灣地區漁船船主境外僱用及接駁安置大陸地區漁船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岸置處所可由地方漁會或漁業團體經營管理,或委由民間仲介機構辦理。
東港中國漁工的安置場所,現在多由地方漁會或漁工仲介業者所組成的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南方澳中國漁工岸置中心在今年四月則回歸由縣府管理。
至於警方及岸巡單位則是負責周邊的治安維護工作,不過,近來每當發生漁工逃跑案件,擔任港區安全維護工作的岸巡單位總是首當其衝備受責難,因此岸巡單位為此特別向當地的縣市政府反映,希望能針對中國漁工的管理單位訂出考評辦法,釐清責任,藉此督促業者,避免內部管理出現腐化。
管理作業頗受好評的東港岸置中心管理委員會理事長蔡貴福強調,懂得分享與人性化的管理,是防止漁工逃跑的不二法門。
東港岸置中心平日的中國漁工收容數約五百至六百人,該中心的管理單位為十二位人力仲介業者所組成的管理委員會,每位業者各自聘請一名專責管理員採二十四小時輪班看守住房漁工,隨時與業者及岸巡單位保持聯繫。
蔡貴福表示,自從中國漁工從海上旅館移至岸置中心管理後,仲介業者每月增加了二、三十萬元的水電及僱工成本,儘管利潤越來越薄,但業者不會因為成本加重而壓縮漁工的福利,漁工居住環境改善,福利又未被剝奪,自為就不會出亂子。
屏東縣府漁業課表示,東港岸置中心與全台其他中國漁工安置場所比較起來,屬於比較上軌道的一處,漁業署希望持續強化東港岸置的管理機制,成為國內漁工管理示範場。
漁業署則指出,目前在全國各安置場所進出的中國漁工每天約有一萬人次,人員管制大致良好,近來因為陸續傳出漁工逃跑案件,讓有責無權的岸巡單位受到批評,農委會為了防堵漏洞強化漁工管理,漁業署已經擬定了相關的懲罰辦法,希望能督促業者善盡漁工管理之責。
漁業署強調,中國漁工陸上安置管理方式,比起以前的海上旅館要進步許多,不但符合人道的精神,也可防止海上安置可能衍生的藏污納垢問題,只要在管理技術上再用點心就能步上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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