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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企銀罷工事件 各界說法--勞團:何不多替員工著想
〔記者丁勻婷╱台北報導〕針對台企銀員工擬於今日繼續罷工,勞委會表示,其罷工行為出自工會會員大會決議通過,政府應尊重其合法罷工決定,至於勞工團體認為,權益不會從天上掉下來,政府採股權換股權方式,既然無法從中獲利,國庫也不會有收入,何不多替員工著想,以免遭認定為圖利財團。
勞委會指出,現行工會法並未規定合法罷工之次數及天數,僅規定員工集體罷工行為須經會員大會討論決議,當工會透過會員大會相關程序,獲取罷工權時,外界應尊重其做法,再以國外罷工行為的例子,罷工期多半相當長,往往在勞資雙方達成滿意協商後才停止。
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鍾孔炤表示,財政部不應過度替台企銀買方著想,擔心罷工造成賣相差,卻犧牲勞工權益,實應讓買方清楚雇主責任與義務,尤其在股權轉換過程中,即使員工多拿到3至5個月薪資,卻得走人,面臨工作權不保困境,政府最應考量的是這些員工的未來生計。
全國總工會政策中心主任汪英達表示,政府以替代人力阻撓罷工,涉及構成非法調度及不當勞動行為,警方也不該濫用法條,竟企圖以集會遊行法取締合法罷工工會,視勞動三權為無物。台企銀工會是國內以合法通過罷工投票,又達成罷工罕見案例,罷工成功與否,更可視為全台勞工罷工權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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