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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車貸賣權利車2人賺暴利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當鋪業者涂明壽與車商許育賢涉嫌從91年起招募人頭購車,支付少許頭期款後,辦理動產擔保貸款,再將車輛送至當鋪「假典當」,當鋪再以「權利車」出售牟利,檢方查出,一年多內,兩人購入21部車,不法獲利達數百萬元,台中地檢署昨日依常業詐欺罪嫌予以起訴。
承辦檢察官指出,此種利用動產擔保貸款牟取不法利益現象層出不窮,但通常只能查到人頭戶,該案10餘名人頭戶因未繳交貸款,陸續遭銀行控告,部分檢察署職權不起訴、部分則聲請簡易判決,銀行也無可奈何,只能私下僱請「城市獵人」代為尋找未繳貸款的權利車。
台中地檢署從人頭戶被告中查出柯國安(已依常業詐欺判處3年10月徒刑確定),再追查出幕後出資主導的嫌犯涂明壽與許育賢,但2人均否認犯行,不過檢方握有相關證人及帳冊資料,人頭戶坦承獲得數千元報酬,而涂、許2人則是該犯罪結構的最大獲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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