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狗互傷 4人觸法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基隆市鄭姓男子養的狗險些咬傷鄰居林姓婦人,林婦不爽與鄭的老母發生口角,發生拉扯而雙雙掛彩,鄭返家獲知後前往林婦住處理論,反遭林婦以水果刀劃傷眼瞼,鄭的弟弟得知再持球棒前往,把林婦打得遍體鱗傷,基隆地方法院認為4人都犯了傷害罪,分別判處台幣8000元不等罰金。
由於4人觸犯刑法傷害罪,經基隆地檢署提起公訴後,地方法院昨天罰林婦8000元,養狗的鄭某被罰8000元,鄭母罰3000元,鄭的弟弟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重點新聞 || 政治新聞 || 財經新聞 || 社會新聞 || 國際新聞 || 體育新聞 || 影視焦點
好品味 || 健康醫療 || 自由廣場 || 社論 || 自由談 || 鏗鏘集 || 生活藝文
Copyright(C)本網站全部圖文係版權所有
非經本報正式書面同意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內容,轉載於任何形式媒體
建議使用IE 4.0以上版本以800*600模式觀看以達最佳瀏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