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摧殘3稚女 惡狼判10年
〔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宜蘭縣蘇澳鎮陳姓男子,以給零用錢、打電動玩具等方式誘騙,連續性侵害3名國小女童;被害人家長發現後,陳當面下跪,並包了8000元紅包,希望擺平醜事,家長當然不接受,全案昨經宜蘭地院審結,陳某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10年徒刑。
宜蘭地院表示,43歲陳姓男子,民國92年認識鄰居國小五年級女童﹔女童都以「叔叔」稱呼陳某,放學後,也經常到陳某住處玩電玩遊戲。陳趁無人之際,強行將女童抱入房間,脫掉女童衣褲,於92年初至93年底多次性侵得逞。
此外,陳某以同樣手段,於92年至94年1月間,藉著打電玩為由邀被害人到其住處,連續性侵年僅8歲的國小二年級女童及1名輕度障礙的五年級女童。
被害女童不懂事,陳某為討好她們,平日經常給女童20元至數百元不等金錢,並帶她們到超市買餅乾、糖果等,要女童不得對家人、老師提及性侵之事,因此女童受害時間長達2年之久。
直到今年初,其中2名女童家長察覺孩子行為有異,一起找陳某質問,陳某心虛當場下跪向女童父母道歉,還包了8000元紅包,家長破口大罵陳某,當然不接受紅包及道歉,並向蘇澳警察分局報案,經檢察官起訴﹔宜蘭地院昨天審結,陳某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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