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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開戶 視障者感嘆不便
〔記者田世昊╱台北報導〕視障者要到銀行開戶,需要「第三人見證」和「法院公證」的現行作法,造成視障者不便。銀行公會承諾在一個月內開會研議相關措施。
民進黨立委王榮璋昨天陪同視障聯盟召開記者會,批評銀行堅持「第三人見證」及「法院公證」等規定,十分不合理。
視障的惠光導盲犬中心主任柯明期指出,兩週前他的太太到銀行開戶,因為視障而被銀行拒絕,她不明白自己只是想存錢,不是要借貸,銀行為何限制這麼多?
隨後,柯明期在王榮璋與媒體陪同下,直接到立法院內的台灣銀行群賢分行開戶,這回,銀行不再刁難,王榮璋向行員質疑是否仍需要法院公證、兩位見證人等要件時,台銀才改口可無須公證,並推派一名科長擔任見證人,讓他順利開戶。
柯明期拿到存摺後,內心感慨萬千,他說,難道以後所有視障者都需要媒體陪同,才能開戶成功?
王榮璋表示,不管本國或外商銀行,普遍要求盲胞須要有兩名見證人陪同下始可開戶,而台灣銀行、彰化銀行甚至要求代理人必須出具法院公證的授權書,盲胞每次開戶,還要先花五百元去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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