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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審預算到開工都在謝任內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針對行政院長謝長廷暗示曾任高雄市長的國民黨立委吳敦義,應為高雄捷運採BOT模式決策負責,吳敦義昨天透過辦公室回應,高雄市議會在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日通過捷運BOT預算案的時間點,距離他卸任高雄市長將近二年,且後來是由高雄市政府在九十年一月十二日正式與高雄捷運公司簽約。
吳敦義目前赴美訪問,他的國會辦公室強調,捷運預算案提請高雄市議會審議通過、遴選捷運公司、簽約到開工執行,都是在謝揆擔任高雄市長任內所為,如今卻把責任推給早已卸任的吳敦義,希望謝揆不要推諉卸責,模糊焦點。
吳敦義辦公室表示,全案在吳敦義任內只處於規劃階段,其間吳敦義爭取中央補助經費由百分之五十提高至百分七十五,還爭取三鐵(高鐵、台鐵、捷運)共構於高雄火車站,只是市議會始終沒有通過捷運工程預算。
吳敦義辦公室指出,當初高捷考量採BOT方式辦理,是根據行政院民國八十七年六月十七日及八月二十五日的函示,高雄市捷運局才遵照辦理,就法律、技術及財務三方面進行可行性研究,但吳敦義在八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已卸任。
高捷依獎參條例未訂政府出資上限
〔記者蔡佳蓉╱高雄報導〕高雄捷運泰勞事件除了引發政壇風暴,捷運BOT決策過程也成為外界關注焦點。
曾參與捷運BOT的政府官員表示,高雄捷運和高鐵都是以「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推動,並未訂定政府出資上限,和現今的促參條例不同,等於是兩個「空前絕後」的BOT。
高雄捷運自籌備期間到公告招商的過程超過十年,從前市長蘇南成任內開始籌備,吳敦義任內定案。八十七年在中央指示下,從原本的BT規劃(由民間融資興建,政府分期償還工程款)改為BOT,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新舊任市長謝長廷、吳敦義交接,才由謝長廷接手執行。
事實上,高雄捷運BOT依據的是「獎參條例」,與現今的促參條例最大不同,就是沒有訂定政府出資的上限。高市捷運局長李正彬表示,當時中央有鑒於捷運興建經費龐大,希望引進民間資源及效率,降低成本,為提高投資誘因,才決定將政府投資部分一併交由民間投資者辦理。
高雄捷運最初報部的總經費一九五二億元,自償率十一%,採用BOT方式後,總經費降至一八一三.七九億元,扣除民間投資額度三○四.九億元,政府辦理事項四六一.一九億元及投資額一○四七.七億元總共一五○八億元,等於足足省下四百億元,不能因外勞管理問題就全盤推翻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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