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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和明坦承送禮 賄選說有爭議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有意參選下任台中縣神岡鄉長的庄後村長林和明涉嫌賄選分送醬油案,台中地院7日開庭,林某坦承送禮,但辯稱是30元以下禮品,辯護人也稱選舉人身分及候選人身分都還未確定,何來賄選之說?林某在庭外表示,會不會登記參選鄉長,目前還在考慮中。
台中地檢署8月4日以現行犯查獲台中縣神岡鄉庄後村長林和明,涉嫌與妻子、兒女及助選員分送醬油禮盒給選民,檢方偵結起訴林和明,其妻子、兒子及助選員等8人則獲得緩起訴處分。
由於林和明還沒有登記為候選人,是否觸法?引起法界2派不同見解。
昨日庭訊中,林和明坦承有送禮,但否認違法,他說私下請太太去超商買1瓶同樣醬油只要29元,他雖然是送2瓶裝禮盒,但都是送給家庭,有問他們家庭成員都在2人以上,單身漢因為都不開伙,他也沒有送,應是符合法務部規定的30元以下贈品。他也在庭外表示,是否前往登記參選還在考慮中。
林的辯護人稱,許多判例都是認定完成登記成為候選人才符合法律上規定的要件,受賄者如果這段期間內搬家,是否還是有投票權,也有爭議。
林和明另一位辯護人因為前天才受委任,當庭要求另定庭期再開準備庭,法官定本月23日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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