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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射減肥 減肥氣丸廣告違規
〔記者王昶閔╱台北報導〕最近有業者刊登全版報紙廣告,大肆宣傳一種「窈窕減肥氣丸」,在廣告上掛「國家保證」可「治肥氣」,並刊出胖瘦對比鮮明的兩位女性;這樣的內容,昨日被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判定為違規廣告,並有影射減肥功效嫌疑,將行文給地方衛生局與新聞局,要求查處業者並要求媒體拒絕刊登。
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中醫組組長陳崇哲表示,業者的減肥氣丸是領有藥證的合法中藥,刊登廣告雖曾事先申請核准,但卻擅自變更廣告內容,將文字「移花接木」,使文意遭到扭曲,而版面中央那兩張一胖一瘦女性照片,也是業者後來加上。因此將依照藥事法第六十六條第二項,刊登未經中央核准之藥物廣告,處三萬到十五萬罰鍰,一旦被連罰四次,將被取消藥證。
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委林宜信說明,肥氣丸是典籍上有記載的中醫古方,是用來「治肥氣」沒錯,但肥氣並非指肥胖或脂肪,據中國醫學大辭典記載,是指「脅下若覆杯」、「肝之積」(近似於胸腹部鬱悶脹氣之類的症狀)。
陳崇哲表示,肥氣丸前加上「加、減」,是指增加或減少幾味藥材,「減肥氣丸」雖具減肥之名,但並不用於減肥。目前在有效期內的衛署藥證約十二張。減肥氣丸名稱易生誤解,出現違規廣告已不是第一次,四年前「南美減肥氣丸」曾挨罰十五萬。
減肥氣丸的名稱,過去在衛署內部曾引發討論,但最後並無結果,不料多年後又再度爆發違規廣告事件。雖然衛生署表明減肥氣丸不是用來減肥,卻又核准業者加上「窈窕」二字,令人不解。林宜信表示,這次將以專案方式進行檢討,未來核發藥證時,將對此類藥物名稱從嚴審核。
陳崇哲坦承,肥氣丸在臨床上已不常使用,現在只有少數老醫師曾聽過,但用途大多不清楚,更別提年輕一輩的醫師;中國醫藥大學某位中醫界重量級人士也說,他行醫四十多年來,從未聽過肥氣丸,加上減字很不恰當,易誤導民眾有減肥功效。
離譜的是,根據廣告顯示,康是美連鎖藥妝店與全台上百家藥局都有販售,原來連中醫師都不熟悉的肥氣丸,竟是不需經醫師處方的成藥。
林宜信表示,未來不排除提升管理層級,將肥氣丸列入中醫師處方用藥,以免業者鑽漏洞誤導民眾。
〔記者王昶閔╱台北報導〕一聽到肥氣丸,記者訪問到的幾位知名中醫師都沒有聽過,更不知道是衛生署核准的中藥成藥;對於「減」肥氣丸名稱,有人表示不適合,有人則認為應該尊重中醫典籍。
開業四十餘年,現為立法院特聘駐院中醫師董延齡表示,行醫至今還沒遇過罹患肥氣症狀的病患,也沒聽說過「肥氣丸」這項處方;開業中醫師吳明珠也說,她是第一次聽到有「肥氣丸」這種藥。
他說,之所以會有加、減肥氣丸的名稱出現,可能是因為有些古方中並不適合現代人服用,或是其中的幾味藥材已經失傳,於是後人將原方的內容調整,增加或減少了幾味藥,為了與原方有所區隔,而有這樣的名稱。
中國醫藥大學一位知名中醫教授,在聽到衛署核可的中藥成藥有一項名為「減肥氣丸」,不禁大感驚訝,他認為這樣的名稱,很容易令人誤解,呼籲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重視這個問題。
廠商︰減肥效果因人而異
〔記者魏怡嘉╱台北報導〕減肥氣藥丸銷售業者聯寶藥品生化科技公司昨日表示,該公司銷售的藥品一切合法,也經過衛生署許可;至於減肥氣丸是否有減肥效果?聯寶公司指稱,公司沒有這樣強調,使用效果因人而異,如果購買者認為有減肥效果那就是有,認為沒有減肥效果就沒有。
至於向衛生署提出申請的南美製藥公司毛董事長則表示,該公司只負責生產藥品,不負責銷售,代理銷售的公司要如何打廣告推銷產品,跟該公司無關。
記者稍早詢問販售減肥氣藥丸的效果,無論是南美還是聯寶,均向消費者宣稱減肥氣藥丸可以減肥,但引用的理論不一。南美一位自稱是藥師的人員表示,減肥氣就是減掉皮下的水分,可以有效減輕體重,減肥氣藥丸包含人參、黃連、柴胡、巴豆霜、川椒及甘草等中藥成分,其中的巴豆霜是輕瀉劑,可以達到減肥的效果。
聯寶的銷售人員則表示,減肥氣就是減掉肚子裡面的肥氣,可以讓人體重減輕,銷售人員並以自身為例,表示自己吃了很有效,吃下減肥氣丸第一小時,會上一到二次的廁所,且都解黑便,以後就比較不會了,並好心建議消費者第一次不要吃太多,以免拉得太厲害,要看情況服用藥量,一次二到四顆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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