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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檢調說法╱說到錢就嚥氣 但不影響士氣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地檢署去年立委選舉查賄,與司法警察單位共同申報獎金有3件共3百萬元。襄閱主任檢察官張宏謀表示,「說到錢就嚥氣」,這筆錢發下來只是時間問題;檢方從來就不認為應該領這筆錢,但是這筆錢還包括調、警單位,所以還是要申報,他不認為錢沒下來會影響查賄士氣。
張宏謀表示,每一個案件的獎金分配都不相同,原則上承辦檢察官會找偵辦單位一起來,大家商討分配比率,檢察官會視線索來源、出力大小、辛苦程度來分配,他記得其中有一件是警、調各4成,地檢署2成,有一件是檢調各3成、警方4成。
分配是以單位為主,不是以個人,將來拿到錢之後各單位要如何運用,由各單位決定,該署檢察官大多表示,不願意放進私人口袋,而在還沒有領到錢之前,還沒有做出詳細分配。
主任檢察官許萬相表示,今年6月法務部檢察司召集各地主任及查賄檢察官座談時,會中就有共識認為檢察部門拿查賄獎金,容易落人口實,查賄原本就是份內工作,而且數量也不多,有功勞的人太多了,實在很難分,因此今年年底三合一查賄工作就沒有這筆獎金。
不過,他認為,調查單位或警政單位,內部如果有破案獎金的先例,各單位自行依例行事,但是檢察系統已有不領獎金的共識。
台中市調站表示,查賄期間同仁特別辛苦是沒錯,可是一般的行政花費、執勤便當等,都是機關先支付,未花到同仁的錢,一般警政單位都設有破案獎金,其實這些獎金只是象徵性質,分到員警手裡都已經所剩無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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